第一百七十五章 大诏-《万历新明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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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法令不更,痼习不破;欲求振作,当议更张。此前,朕已著内阁总理大臣、翰林学士、六部、九卿、各省督抚,各就现在情形,参酌古今政要,举凡朝章国故,吏治民生,学校工商,军政财政,当因当革,当省当并,或取诸人,或求诸己,如何而国势始兴,如何而人才始出,如何而度支始裕,如何而武备始修,各举所知,各抒所见,具题奏以闻。”

    ......

    “皇上,成婚半年,臣妾又长大了些呢。”

    “嗯,该大的地方都大了。”

    “皇上,太后昨日召见臣妾,问了些事。”

    “嗯,什么事?”

    “......皇上讨厌,臣妾不理你了。”

    ......

    “虽斟酌未能尽善,然不可不切实施行。今乃列御誓文,为大政总纲宗旨:

    甲,变法目的

    期以未来,中国之大道行也。天下为公,选贤与能,讲信修睦,人不独亲其亲,不独子其子,使老有所终,壮有所用,幼有所长,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。

    期以百年,中华之义行也。扶危济困、扶弱抑强而制霸寰宇,人类同沐中华之德泽,华夏之礼行于四海。

    期以五十年,大明之国土、海疆广袤也。北至冰原,南至西洋、东至新陆、西至远洋,用以养吾国之民并布仁义于天下。

    期以三十年,政通人和,国家富足;民智开放,体魄健强;武功强盛,无夷敢辱;农本根固,工商大兴;民富国强而众安道泰矣。

    期以十年,兴工业而海陆并进,得贤才而治具克举。凡农、工、商、学、兵诸事者俱兴,而成其大治!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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