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二十五章 落定-《万历新明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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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潘季驯招架不住,征得朝廷许可?    将原来分解下达的治河任务汇总起来?    总计划发在邸报上,大伙儿一看?    有一个算一个,全都直抽凉气——嗯?    这点子人是不太够。

    随即领了治河任务的地方官就红了眼?    这可是双优异的抓手啊。要想双优异?    最好办法是本乡劳役不征发,全用外来务工人员,这帐还算不清吗?

    一个双优异,就给自家后代弄一个铁饭碗。原先一个荫子孙的恩典?    干不到三品以上想都别想啊!

    于是有上进心的纷纷写信给潘季驯:协理大臣潘侍郎大爷?    您忘了吗?俺五舅老爷和您老人家同年啊,您别包圆了,给我个三万两万的,我这儿发动乡绅管饭?    一天还发他们五十个大子儿工钱!

    京师这边你来我往,争得热火朝天。《皇明南京日报》也不闲着?    实时跟进,将双方论点都登载在报纸上并加以评论,虽然比京师消息延迟了五天,但江南市民还是大呼过瘾。发现这报纸真好啊,俺看完了、听完了,也能议议国家大事啦。

    至于报纸上说的朝廷若用了海漕,将省下几百万石粮食,江南人都抻着脖子等朝廷给他们减负。

    南京日报看似公允的立场,逐渐将双方胜负之势慢慢倾斜。而在报纸上开了专栏的王世贞,篇篇雄文如同匕首和投枪,最后终于把反对派在民间的舆论也打的溃不成军。

    .......

    万历三年十月底,张居正主持大廷议,经过一番讨论并报皇帝批准,朝廷终于出台了海漕政策,而这政策将最后的反抗也打的无影无踪:

    朝廷议定,将每年漕运任务分成两半。一半本色,一半折色。

    自万历四年开始,将二百万石本色分解成二十份,每份十万石,发包给有意竞标的海商;另外二百万石,全部折色——一方面为将来的一条鞭法打基础,另一方面促进货币流通。

    海商若想做这份生意,每年缴纳一千两银子保险金,防着遇到蛟龙——即所谓的龙卷风。这保险金朝廷不收,由海商自主成立保险委员会,自行定损发放,但需要接受户部监管。

    海商承运漕粮后,上船多少,下船也是多少,损耗自己承担。如果遭遇了风暴,保险金不足赔付的,自己赔,赔不出来,就破产清算,同时把承运商的资格倒出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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