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有了足够多的钱,就好办事了。花离去找女皇,替柴兴表达了想要花钱买地建房,安置军卒加入贵国的意愿。女皇看他出价不菲,当即同意。 柴兴计点愿意留下的将士,二千四百人中,竟有一千八百余人愿意留下。 这些人全是无父无母的光棍,对多灾多难的故乡已经毫无眷恋,宁可留在此国受女人的气,也不想再打仗了。生在这乱世,相比保住性命,其它的事实在是不怎么重要了。 而那些想走的人,则是因为家里还有老人。他们心念故土,怕老人吃不好穿不暖,想要膝前尽孝。 当然也有一个特例,这人便是李大奎。 柴兴问他:“你亲生父母尚在人世,为何不想回去呢?” 李大奎道:“我的养父养母,全死了。” 众人听了这话,一阵默然。 五代时期的律法,沿袭大唐王朝的《贞观律》和《永徽律》,生父母送养孩子后,按照规矩,从送养之时起,自动断绝一切父母子女关系。孩子无权继承生父母的任何财产,亦无须为生父母承担任何赡养义务。 与此同时,他便成了养父母的孩子。他有权继承养父母的一切财产,但同时也要终生对养父母尽孝。 当养父母和生父母的利益发生冲突时,他必须永远把养父母的利益放在第一位。 这条规矩,不止现在如此,此前的几千年,和此后的几千年,亦是如此。 而当养父母死后,即使他想再回到生父母家中,家里的其它兄弟也会万分憎厌,生父母一般来说也不会同意。原因无他,你已经分得了养父母的遗产,还想再回来分生父母的财产,太贪得无厌。 所以大家都理解李大奎的苦衷。 柴兴拍了拍他的肩膀,说:“兄弟,你和我三弟一样。我三弟也是自幼被人收养后,就和我们柴家的人断了关系。” 第(3/3)页